工信部要求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2020-04-03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于3月23日发布《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下简称“2020工作要点”),文件中第九条明确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文件主要从3个方面提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体系建设要求。在回收模式探索方面,要求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并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在梯次利用方面,提出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在相关法规约束方面,要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相关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瑞萨科林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服务利用渠道建设和平台建设,推动和引导动力蓄电池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的标准化及规范化。

在回收模式探索方面,针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系统规范化标准化、电池回收网点良莠不齐的难题,目前在杭州,成都,青岛,上海、长沙等在建有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及《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通用规范》团标(征求意见稿)要求的服务网点。

图1 服务网点样板间


本次2020工作要点的发布,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体系建设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是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一大利好。瑞萨科林将积极响应2020政策文件的要求,推进具有行业标杆性地位的线下回收服务网点和网络渠道的建设,促进行业发展。